聊城市书法家协会个人会员入会条件细则 (讨论稿)
为推动聊城书法事业繁荣发展,根据《聊城市书法家协会章程》规定,结合会员发展工作实际,经聊城市书法家协会一届一次主席团会议研究,制定本细则。 一、年满十八周岁,系聊城居民或长期在聊城工作的企事业单位人员; 1、在省级以上书协主办的展览入展一次者; 2、在市书协主办的展赛中获奖或入展者; 3、在中国书协书法考级中心聊城考区组织的考级中取得八级(含八级)以上资格者。 4、获得全日制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或研究方向学士学位者。 四、从事书法教育、编辑、组织工作等有显著成绩,在大专院校、中小学校和全日制教育机构从事书法教育3年以上的工作者。
聊城市书法家协会 2020年9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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聊城市书法家协会个人会员入会条件细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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